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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岗 市 教 育 局 ( 通 知 )

 

鹤教网发〔2008〕91 号



        来源: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上传时间:2008年5月7日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数据库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鹤岗市人事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数据库的通知》精神,今

年的 职称管理数据库调库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调整内容

  1 、凡在 2008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死亡的、

调出的人员信息要删除。

  2 、对任职资格、聘任职务、单位性质、学历学位、从事专业、在岗情况等发

生变化的人员信息要准确修改。

  3 、对后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定职

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补充录入到数据库中。

  二、有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管理数据库的调整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证

质量,避免漏报、错报、重报。

  2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不按规定调整职称管理数据库

的单位和未被《职称管理系统》录入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3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计算机病毒清除和数据校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

校核后的数据上报。

  三、上报时间

  1 、直属各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将调整数据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2 、各区属学校将调整数据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汇总后,于 5 月 20日

前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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