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数据库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鹤岗市人事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数据库的通知》精神,今
年的 职称管理数据库调库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调整内容
1 、凡在 2008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死亡的、
调出的人员信息要删除。 2 、对任职资格、聘任职务、单位性质、学历学位、从事专业、在岗情况等发
生变化的人员信息要准确修改。 3 、对后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定职
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补充录入到数据库中。 二、有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管理数据库的调整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证
质量,避免漏报、错报、重报。 2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不按规定调整职称管理数据库
的单位和未被《职称管理系统》录入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3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计算机病毒清除和数据校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
校核后的数据上报。 三、上报时间
1 、直属各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将调整数据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2 、各区属学校将调整数据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汇总后,于 5 月 20日
前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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