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二〇〇八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直属各单位:
按照《鹤岗市 2008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工作实
际,现将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
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开展
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隐患治理年 ” 和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各项
措施的落实,为保证学校安全稳定,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二)活动时间: 2008 年 6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6 月 8 日 为安全
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形式内容
(一)活动形式。“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和区域性两种形式,结合教
育实际,学校可以在校内自行组织开展活动。 (二)活动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更深入地贯彻落实全国、省、
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对
安全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为创造良好安全
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6 月 19 日 (星期一),学校在升旗仪式时,校长要发
表讲话,进行活动动员。临街学校,教育建筑工地要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彩旗、条幅、挂图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加大对“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
察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6 月 8 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
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在新世纪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中小学校在本区域内同
时开展宣传活动。 (五)参加国家组织的安全生产高层论坛活动、小学生“安全伴我在校园、我
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及时收看安全系列剧《平
安是福》等活动,张贴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挂图,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开放的消防站,
安全消防知识进校园。 四、组织机构
成立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春琴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洪军 市教育局信访保卫科科长
李晓巍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孟庆元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赵忠利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贾建国 市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张晓波 市教育局工会副主席
付崇龙 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各区教育局局长
设立办公室专门抓此项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信访保卫科,办公室主任张洪军
(兼)。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
大意义,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规划,落实责任制。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按照本方案部署,各学校要精心组织,有计划,
有组织的开展好每一项活动,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灵活多样
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年的安全生产工
作。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学校要把“安全生产月”落实情况及时向局活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活动总结于 7 月 6日前 报局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办
公室。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全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特别
是要对各单位情况实地检查,并将各单位的活动情况纳入今年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
内容。
市教育局信访保卫科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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