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所学校顺利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验收
日前,由省语委办副主任、省语言文字报刊社副社长刘涛等一行五人组成的专家评估
组,对我市申报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红军小学、公园小学、第十中学、第十
七中学、萝北一中等五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深入学校实地,通过听汇报、看专
题片、走进课堂听课、与师生座谈、欣赏学校经典诗文诵读、观看师生现场规范字书写展
示以及察看资料和检查校园规范用字情况等程序对申报的五所学校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指
导。
评估检查过后,省语委专家组领导对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
我市中小学校在规范语言文字、传承经典文化方面认识程度高,工作突出,能够把语言文
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当中,并将其作为夯实教师基本功和提升学生素质的一项永久
性工程。普通话已经成为师生的校园语言和交际用语。另外,各学校能够充分发挥学校的
基础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和每年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向周边学校和社区辐
射,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评估组表示,我市这五所学校已经达到省级示范校标准,将
成为我省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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