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学须知:
1.转出(入)学校必须在联络单上签字、盖章;
2.家长须持本人及学生户口、房东和转学联络单到市教育局办理手续;
3.公办中小学与民办中小学之间转学须分别到市教育局业务主管科室核准;
4.市区内高中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入学原则:
按学区划分,以相对就近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办理时间:
中学:每周二上午 8:00-11:00;
小学:每周三上午 8:00-11:00;
民办中小学为每周一上午 8:00-11:00。
受理部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联系电话: 3224887 3223634
6103260 610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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