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七条禁令
一、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办学、招生、转学毕业
证、体优证、职称、人事调动、干部选拔、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徇
私舞弊、以权谋私。
二、严禁机关工作人员跑官要官和为达到个人的利益或目的,
拉关系,找门路,请客送礼。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学校、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等。
四、严禁机关工作人员以检查指导工作为名,到基层吃、拿、
卡、要 ,损害机关形象。
五、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借升迁、乔迁、子女升学、参军过生
日之机或利用婚丧之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办私事、喝酒、搞娱乐
活动等。
七、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参加会议和下基层期间
参与任何形式的娱乐赌博活动。
凡违反上述禁令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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