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中小学生申请资助程序
1、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班班主任审核,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按贫困程度高低确定档次排序;
3、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助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或审批;
4、资助申请需在新学期开学7日内向学生就读学校提出,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在15日内研究认定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