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金发放程序
1、学杂费、住宿费减免由学生所在学校直接办理;
2、学杂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费需由学生本人(或父母、亲属)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学生所在学校开据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效证件到市助学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领取;
3、特困学生入学资助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领取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