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科: 1.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并重点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抓 好学生控辍工作; 2.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劳动教育、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基础教 育科研工作; 3.规范和管理中小学各类竞赛; 4.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日常教学工作; 5.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对在基础教育、远程教育和信息技 术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