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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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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

1.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并重点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抓

  好学生控辍工作;

2.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劳动教育、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基础教

  育科研工作;

3.规范和管理中小学各类竞赛;

4.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日常教学工作;

5.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对在基础教育、远程教育和信息技

  术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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