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应用与信息管理科(鹤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 期规划; 2.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3.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4.指导和管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实验工作。